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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試復習資料:卷四論述題解題方法

        發布時間:2014-01-1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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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司法考試復習資料之卷四論述題解題方法

          萬國司法考試教研中心為大家帶來了司法考試卷四論述題解題的方法,具體如下,希望能對各位的備考有所幫助。

          在本專題 中的三個內容中,法與道德是最重要的內容,考生應該加重對這部分問題的復習力度。由于本專題的內容都是討論法與某一社會現象的關系,因 此,考生在使用本專題的套路時,題目材料中必然具有這樣的特征:題目中的案例絕不是僅僅局限于一個部門法之中,而是可能涉及法律和某種社會現象或社會規范 的沖突、矛盾及其他關系。如果考生在案例材料中只能看見具體的法律、法條,或只能看見法學內部的理論,那么就不宜采用本專題的套路。而只有當考生能夠從題 目材料中準確的找到其他社會現象、社會規范的線索,并能將其與法律聯系起來,形成價值沖突時,本專題的套路才能夠得到應用。這再次提醒考生在審題時要仔細 認真,注意從題目材料信息中找到關鍵詞。事實上,由于任何法律案件都是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發生的,因此很難離開經濟、道德等社會現象,關鍵還是看考生能不 能從中找到這些社會現象與法律的聯系。此外,由于任何兩個事物的關系都分成兩個方面:區別和聯系,因此在具體的套路使用時,考生應該學會靈活運用。如果考 生的論點更多的強調二者的區別,那么在套路的使用時,就應該先簡單的分析二者的聯系,而后以轉折的形式強調二者之間的區別;如果論點是在強調二者的融合, 那么就應該采用相反的論證方式,而不應該局限于準備的套路模型。

          以下準備一個套路供考生參考:

          該套路實質 上是分析經濟體制改革與法律發展的關系,考生在使用時可結合具體的情況,用其他關鍵詞替換“經濟體制改革”,例如“市場經 濟”、“加入WTO”,等等)法是一種社會現象,與其他上層建筑一樣,都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有什么樣的經濟基礎,就有什么樣的法。而法也對經濟基礎有反 作用,通過規定人們在各種經濟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來影響經濟基礎。

          二十年來的經濟體制改革印證了這一點,體制改革和法律的發 展相輔相成,相互影響。經濟體 制改革的發展需要有相適應的立法、司法的發展,對法提出很高的要求,因而成為推動法的發展的強大動力;法的發展,對確認和鞏固改革的成果,指導改革深入進 行下去,并使改革沿著健康的方向發展,也有重要作用:

          一方面,經濟體制改革促進法的發展。首先,改革加速了立法和法律體系化。經濟生 活的變化,促進了大量 法律法規的產生,也推動了部分法的發展。其次,改革對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刺激了司法人員業務水平的提高和司法隊伍的擴大。最后,改革也促使全社會增強法 律意識,使全社會都意識到法律是解決經濟生活中各種問題的最有效途徑。

          另一方面,法也在促進和保障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第一,法可將 改革的大政方針確立下來,使改革獲得法的依據,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地進行。第二,法可將改革的成果和經驗確立下來,同時還可以將產生這些成果和經驗的新的體 制規范化、制度化。第三,法可發揮它的權威性、普遍性,為改革所需要的安定的社會環境和社會秩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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