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考試改革后稱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分兩個批次考試,試卷由原來的三卷改為兩卷,根據歷年試題內容可知民刑法考點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訴、民訴次之,三國法、理論法、商經法被稱之為小法,但也是背多分科目,下面萬國法...
司法考試改革后稱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分兩個批次考試,試卷由原來的三卷改為兩卷,根據歷年試題內容可知民刑法考點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訴、民訴次之,三國法、理論法、商經法被稱之為小法,但也是背多分科目,下面萬國法考為大家總結了一些法考方面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于貪污罪,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本單位名義向有關單位索要財物并占為己有的,應以貪污罪論處
B .租賃經營國有企業的人員倒賣國有資產的,應以貪污罪論處
C .在公立學校招生中,由學校決定,以學校名義收取的點招費,屬于公共財產,對此予以貪污的,應以貪污罪論處
D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所管理的國家建設專項獎金為少數人購買房屋的,應以貪污罪論處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貪污罪的具體適用。
根據《刑法》第382條第1款貪污罪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綜上,ABCD 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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