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考生每年在做機構出的模擬題時,都覺得自己練得題好像白練了一樣。按照機構的習慣,模擬題一般都會比法考的難度大。模擬題的真正目的是,讓考生在考前像考試一樣按照考試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模擬。從而鍛煉考生臨場應對考試的能力。下...
很多考生每年在做機構出的模擬題時,都覺得自己練得題好像白練了一樣。按照機構的習慣,模擬題一般都會比法考的難度大。模擬題的真正目的是,讓考生在考前像考試一樣按照考試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模擬。從而鍛煉考生臨場應對考試的能力。下面萬國法考為大家總結了一些關于《行政法》方面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多項選擇題
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基本原則,下列哪些做法違反了合法行政原則?
A行政機關委托無利害關系第三人代履行
B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時,不得妨礙被許可人正常的生產經營
C行政機關要求行政處罰相對人承擔聽證費用
D行政機關在檢查某餐館時發現消防設備不符合標準沒有做出任何處理
【考點】保證的成立
【答案】B
解析:《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合同的當事人為保證人與債權人,保證合同自保證人與債權人就保證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時成立。債務人位于保證合同之外,債務人與保證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可能為委托合同、贈與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等,但均為保證合同之外的法律關系,債務人不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本題中,債權人為乙,保證人為丙,須乙、丙經過要約與承諾過程,并就保證合同的主要條款意思表示一致,保證合同才能成立?!逗贤ā返谌畻l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丙預先在擬定的借款合同上以保證人身份簽字,可視為對乙發出的訂立保證合同的要約,乙面對的是兩個生效的要約:甲借款的要約和丙提供保證的要約。但乙在對丙的要約予以承諾時,單方面變更了作為實質性內容的履行期限、保證期間、主債權數額等條款,且未經丙同意,故乙的簽字行為不能視為對丙發出保證合同要約的承諾,丙與乙之間的保證合同尚未成立,丙無須承擔保證責任。B項正確,當選。
《擔保法解釋》第三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但該條規定的適用以保證合同已經成立為前提條件。A、C、D三項錯誤,不當選。
故本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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