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考試改革后稱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分兩個批次考試,試卷由原來的三卷改為兩卷,根據歷年試題內容可知民刑法考點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訴、民訴次之,三國法、理論法、商經法被稱之為小法,但也是背多分科目,下面萬國法...
司法考試改革后稱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分兩個批次考試,試卷由原來的三卷改為兩卷,根據歷年試題內容可知民刑法考點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訴、民訴次之,三國法、理論法、商經法被稱之為小法,但也是背多分科目,下面萬國法考為大家總結了一些法考方面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李某為方某的債權人,下列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的選項,表述不正確的是:( )
A.以方某的名義對方某享有的已到期的金錢給付之債權行使代位權
B.李某作為方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行使
C.李某可以就方某用人單位拖欠方某的工資行使代位權
D.方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傷,李某有權就肇事者的損害賠償責任行使代位權
參考答案:A,C,D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債權人代位權成立要件問題。債權人代位權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權利,因此選項A不正確。債權人代位權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行使,選項B正確。
債權人可行使代位權的債務人的債權須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所謂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因此選項C、D不正確。
故本題答案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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