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下是萬國法考為廣大考生整理的歷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卷一的真題解析分享給大家
73.關于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是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根據之一
B.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C.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省級政府可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D.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級政府備案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查環境標準制度。
A、B項:《環境保護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睋?,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應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制定,A項正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B項也正確。
C項:《環境保護法》第15條第2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的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地方環境質量標準應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睋?,省級政府在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但應向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C項正確。
D項:《環境保護法》第16條第2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應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睋?,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并向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D項錯誤。
74.甲乙丙三國因歷史原因,沖突不斷,甲國單方面暫時關閉了駐乙國使館。艾諾是甲國派駐丙國使館的二秘,近日被丙國宣布為不受歡迎的人。根據相關國際法規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國關閉使館應經乙國同意后方可實現
B.乙國駐甲國使館可用合法手段調查甲國情況,并及時向乙國作出報告
C.丙國宣布艾諾為不受歡迎的人,須向甲國說明理由
D.在丙國宣布艾諾為不受歡迎的人后,如甲國不將其召回或終止其職務,則丙國可拒絕承認艾諾為甲國駐丙國使館人員
【答案】BD
【解析】考點:外交關系法
在外交關系建立并互設使館之后,由于某種原因,一國可單方面關閉使館,甚至斷絕與另一國的外交關系,無需對方同意,A項錯誤。根據《外交關系公約》,使館有調查和報告的職務,可以以一切合法的手段,調查接受國的各種情況,并及時向派遣國作出報告,B項正確。根據《外交關系公約》,對于派遣國的使館館長及外交人員,接受國可以隨時不加解釋地宣布其為“不受歡迎的人”;遇此情形,派遣國應斟酌情況召回該人員或終止其在使館中的職務,否則,接受國可以拒絕承認該人員為使館人員。C項錯誤,D項正確。
75.甲國某公司與乙國駐甲國使館因辦公設備合同產生糾紛,并訴諸甲國法院。根據相關國際法規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如合同中有適用甲國法律的條款,則表明乙國放棄了其管轄的豁免
B.如乙國派代表出庭主張豁免,不意味著其默示接受了甲國的管轄
C.如乙國在本案中提起了反訴,則是對管轄豁免的默示放棄
D.如乙國曾接受過甲國法院的管轄,甲國法院即可管轄本案
【答案】BC
【解析】考點:國家主權豁免
根據2004年《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一國在他國法院提起訴訟、介入訴訟或提起反訴,視為對國家主權豁免的默示放棄,C項正確。根據該公約,下列行為不構成放棄豁免:(1)一國同意適用另一國的法律;(2)一國出庭主張豁免或主張對有待裁決財產的權利;(3)一國代表在另一國法院出庭作證;(4)一國未在另一國法院的訴訟中出庭。A項錯誤,B項正確。國家主權豁免的放棄是特定和明確的,一國對某一特定案件或事項放棄豁免權,并不意味著在今后所有案件或事項中都放棄豁免權,D項錯誤。
76.甲乙丙三國為某投資公約的締約國,甲國在參加該公約時提出了保留,乙國接受該保留,丙國反對該保留,后乙丙丁三國又簽訂了涉及同樣事宜的新投資公約。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因乙丙丁三國簽訂了新公約,導致甲乙丙三國原公約失效
B.乙丙兩國之間應適用新公約
C.甲乙兩國之間應適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約
D.盡管丙國反對甲國在原公約中的保留,甲丙兩國之間并不因此而不發生條約關系
【答案】BCD
【解析】考點:條約的沖突、條約的保留
條約的沖突,指一國就同一事項先后參加的幾個條約的規定相互矛盾,從而引起哪個條約應當優先適用。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先后就同一事項簽訂的兩個條約的當事國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時,在同為兩條約當事國之間,適用后約優于先約的原則。本題中,乙丙同為先后兩個投資公約的締約國,兩國之間應適用新公約,B項正確。乙丙丁三國簽訂新公約,這只可能導致新舊條約之間的沖突,但并不導致原公約失效,A項錯誤。條約的保留,指一國在簽署、批準或加入條約時所作的單方聲明,不論措辭如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條約中某些規定對該國適用時的法律效果。關于保留的效果,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在保留國與接受保留國之間,適用保留后的規定,C項正確。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在保留國與反對保留國之間,若反對保留國并不反對該條約在兩國之間生效,則保留所涉及的規定,在保留的范圍內,不適用于該兩國之間。本題中,丙國反對甲國提出的保留,通常只是保留所涉及的規定不予適用而已,并非兩國之間不發生條約關系,D項正確。
77.中國甲公司與巴西乙公司因合同爭議在中國法院提起訴訟。關于該案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雙方可協議選擇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
B.雙方應在一審開庭前通過協商一致,選擇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
C.因法院地在中國,本案的時效問題應適用中國法
D.如案件涉及中國環境安全問題,該問題應適用中國法
【答案】AD
【解析】考點:合同、訴訟時效的法律適用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征的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span>A項正確。 2012年最高院《關于適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8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協議選擇或者變更選擇適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边x擇時間為“辯論終結前”,并非“開庭前”,故B項錯誤?!渡嫱饷袷玛P系法律適用法》第7條規定:“訴訟時效,適用相關涉外民事關系應當適用的法律?!?span>C項錯誤?!渡嫱饷袷玛P系法律適用法》第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有強制性規定的,直接適用該強制性規定?!蓖瑫r,根據2012年最高院《關于適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0條,涉及下列情形的法律、法規,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條規定的強制性規定:“(一)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衛生安全的;(三)涉及環境安全的;(四)涉及外匯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壟斷、反傾銷的;(六)應當認定為強制性規定的其他情形?!?span>D項正確。
78.德國甲公司與中國乙公司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授權乙公司在英國使用甲公司在英國獲批的某項專利。后因相關糾紛訴諸中國法院。關于該案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關于本案的定性,應適用中國法
B.關于專利權歸屬的爭議,應適用德國法
C.關于專利權內容的爭議,應適用英國法
D.關于專利權侵權的爭議,雙方可以協議選擇法律,不能達成協議,應適用與糾紛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答案】AC
【解析】考點:定性、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適用法院地法律?!北绢}中,法院地在中國,故適用中國法,A項正確?!渡嫱饷袷玛P系法律適用法》第48條規定:“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內容,適用被請求保護地法律?!北绢}中,專利在英國獲批,被請求保護地為英國,B項錯誤,C項正確?!渡嫱饷袷玛P系法律適用法》第50條規定:“知識產權的侵權責任,適用被請求保護地法律,當事人也可以在侵權行為發生后協議選擇適用法院地法律?!?span>D項錯誤。
79.中國甲公司與外國乙公司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在北京。雙方未約定仲裁規則及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如當事人對仲裁協議效力有爭議,提請所選仲裁機構解決的,應在首次開庭前書面提出
B.如當事人將仲裁協議效力的爭議訴至中國法院,應適用中國法
C.如仲裁協議有效,應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D.如仲裁協議有效,仲裁中申請人可申請更改仲裁請求,仲裁庭不能拒絕
【答案】ABC
【解析】考點:國際商事仲裁
《仲裁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span>A項正確?!渡嫱饷袷玛P系法律適用法》第1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敝俨脵C構與仲裁地均在中國,應適用中國法,B項正確。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2012版)》第4條第2款,當事人約定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的, 視為同意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進行仲裁,C項正確。該仲裁規則第16條規定:“申請人可以申請對其仲裁請求進行更改,被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對其反請求進行更改;但是仲裁庭認為其提出更改的時間過遲而影響仲裁程序正常進行的,可以拒絕其更改請求。”D項錯誤。
80.中國甲公司與德國乙公司簽訂了出口紅棗的合同,約定品質為二級,信用證方式支付。后因庫存二級紅棗缺貨,甲公司自行改裝一級紅棗,雖發票注明品質為一級,貨價仍以二級計收。但在銀行辦理結匯時遭拒付。根據相關公約和慣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公司應承擔交貨不符的責任
B.銀行應在審查貨物的真實等級后再決定是否收單付款
C.銀行可以發票與信用證不符為由拒絕收單付款
D.銀行應對單據記載的發貨人甲公司的誠信負責
【答案】AC
【解析】考點:《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信用證
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5條,賣方必須保證其交付的貨物與合同的規定相符,本題中,合同約定貨物品質為二級,而交付貨物為一級,賣方應承擔交貨不符的責任,A項正確。根據UCP600第5條,銀行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單據所涉及的貨物、服務或其他行為,B項錯誤。根據UCP600第14條,銀行在處理單據時應遵循單證表面相符原則,交單相符才應付款,單證不符時銀行可以拒付,C項正確。根據UCP600第34條,銀行對發貨人、承運人、貨運代理人、收貨人、貨物的保險人或其他任何人的誠信與否,作為或不作為、清償能力、履約或資信狀況,概不負責,D項錯誤。
81.兩批化妝品從韓國由大洋公司“清田”號貨輪運到中國,適用《海牙規則》,貨物投保了平安險。第一批貨物因“清田”號過失與他船相碰致部分貨物受損,第二批貨物收貨人在持正本提單提貨時,發現已被他人提走。爭議訴至中國某法院。根據相關規則及司法解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第一批貨物受損雖由“清田”號過失碰撞所致,但承運人仍可免責
B.碰撞導致第一批貨物的損失屬于保險公司賠償的范圍
C.大洋公司應承擔第二批貨物無正本提單放貨的責任,但可限制責任
D.大洋公司對第二批貨物的賠償范圍限于貨物的價值加運費
【答案】AB
【解析】考點: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問題
根據《海牙規則》第4條,對于船長、船員、引航員或承運人的受雇人員在駕駛船舶或管理船舶上的行為、疏忽或過失引起的貨物損壞或滅失,承運人可以免責,A項正確。在平安險下,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屬于保險公司的承保范圍,B項正確。2009年最高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條規定:“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承擔民事責任的,不適用海商法第56條關于限制賠償責任的規定?!?span>C項錯誤。該《規定》第6條規定:“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造成正本提單持有人損失的賠償額,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運費和保險費計算?!?span>D項錯誤。
8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下列哪些選項屬于補貼?
A.出口國政府出資興建通向口岸的高速公路B.出口國政府給予企業的免稅優惠
C.出口國政府提供的貸款D.出口國政府通過向籌資機構付款,轉而向企業提供資金
【答案】BCD
【解析】考點:反補貼措施
《反補貼條例》第3條規定:“補貼,是指出口國(地區)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機構提供的并為接受者帶來利益的財政資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價格支持”;“財政資助,包括:(一)出口國(地區)政府以撥款、貸款、資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資金,或者以貸款擔保等形式潛在地直接轉讓資金或者債務;(二)出口國(地區)政府放棄或者不收繳應收收入;(三)出口國(地區)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礎設施以外的貨物、服務,或者由出口國(地區)政府購買貨物;(四)出口國(地區)政府通過向籌資機構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營機構履行上述職能?!睋?,B、C、D屬于補貼。
如果下面的課程您覺得意猶未盡,請猛擊這里查看全部課程